绍兴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3-06 浏览量: 379
附件1
绍兴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 性别 | | |||||||
证书编号 | | 出生年月 |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
主管部门 | | 在职状态 | ⒈在职在聘 ⒉在职未聘 ⒊离退休 ⒋其他 | ||||||||||||||||||||||||||
最高学历 | ⒈研究生 ⒉研究生班 ⒊大学本科 ⒋大学普通班⒌大学专科 ⒍中专 ⒎高中及以下 | 最高学位 | ⒈博士 ⒉硕士 ⒊学士 ⒋第二学士 | ||||||||||||||||||||||||||
毕业学校 | | ||||||||||||||||||||||||||||
所学专业 | | 从事专业 | | ||||||||||||||||||||||||||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 所属系列 | | ||||||||||||||||||||||||||
取得方式 | ⒈评审 ⒉考评结合 ⒊认定 | 取得时间 | 年 月 日 | ||||||||||||||||||||||||||
评审组织 | | 公布文号 | |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单位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市)人社部门或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 绍兴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
证书用 照 片 (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须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要用双面胶) | (照片右上角贴在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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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表前请先阅填表说明。2、可选择栏请在所选代码上打“√”。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绍兴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情况信息表填表等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表供换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使用,填写的内容应经相应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录入《绍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管理系统》。
二、本表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端正、清楚。由本人填写,提供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信息表规定位置)。
三、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5位或18位,务必准确填写,系统作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身份的识别字段,出生年月字段从身份证号码自动采集。
(二)出生年月:如“197508”
(三)工作单位:如“绍兴市第一中学”
(四)单位性质栏: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五主管部门栏:“绍兴市教育局”。
(六)在职状态、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栏按表中代码填写。
(七从事专业栏:指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专业,该专业要打印在证书上,应完整准确填写。
(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名称填写要规范、齐全。
(九)所属系列栏:选择填写(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广播电视播音、新闻、出版、律师、公证、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高等学校教师、党校教师、电影放映、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工艺美术专业、实验技术、体育教练员、艺术、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飞行、海关人员)。
(十)取得时间:根据公布文件填写中评委开会评审时间即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格式必须为8位,前四位为年份、中间两位为月份、最后两位为日期,如2006年10月1号,填写20061001
(十一)评审组织栏:评审、考评结合取得的,根据公布文件填写相应评审委员会名称;外省调入人员认定取得的,填写“经绍兴市人社局确认”。名称填写要规范、齐全。
(十二)公布文号栏:根据公布文件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文号,如“绍市职改[2000]47号”。
(十三)证书领取办法:换证工作结束后,市直对象由原单位集中后,凭原资格证书到到市职称评审中心换发新证;各县(市、区)对象到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部门换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