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需先办理档案调动手续)(见附件一);
(二)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报到证。
二、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就业失业证》;(具体办理见附件二)
(二)《录用人员登记表》; (具体见附件三)
(三)电子照片一张;(规格请见附件二备注)
注:1.新进教职工在报到签完合同之后一个月之内学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2.新进教职工如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参加五险一金的资料,会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需签订承诺书并务必请在每月15号之前提供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必需的资料,逾期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离职人员在办理完离校手续,拿到离职文件的次月15号前来校人事处办理五险一金事项。如本人因特殊原因未能前来办理的,请事先到人事处当面提供委托书,可由所委托人员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