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返聘退休高职称教师引进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返聘退休高职称教师引进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为适应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充分利用和共享社会优秀人才资源,学校将返聘退休高职称教师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为了规范相关引进和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退休返聘教师的引进
(一)返聘对象:学校针对师资结构较薄弱或师资力量不足的教学单位,同意引进退休的正高职称教师,或者有特殊需要的教职工,或特别优秀的副高级教师。
(二)基本条件
1.返聘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良好的职业道德。
2.长期从事教学、教学管理或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所在学院、部门相应岗位缺编。
3.学术岗返聘教师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副高级职称。
(三)年龄要求
引进退休返聘教师的年龄非语言类专业或管理岗位男性一般不超过63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语言类专业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2周岁。身体健康、科研能力强、学术影响力大的教授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紧缺语种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要求
新引进退休返聘教师,须持最近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三甲及以上医院),续签聘用协议的退休返聘教师,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三甲及以上医院),确认无重大疾病隐患,不影响继续上班,才能办理引进手续。
(五)工资待遇
1.薪酬
对引进的学术岗退休返聘教师实行年薪制,其中
博士教授:15万元/年,其中3万元于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教授:13万元/年,其中3万元于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博士副教授:12万元/年,其中2万于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副教授:10万元/年,其中2万元于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科研能力很强、近三年科研成果突出、且在本学科有较大影响力的教授,待遇可进行面谈。紧缺语种专业教授待遇可进行面谈。
2.住房
学校为引进的退休返聘教师解决住房,视学校房源情况一般安排配有基本生活设施的房子。退休返聘教师根据住房大小按规定缴纳相应房租。柔性聘任的高职称教师、科长及以下岗位教师原则上不提供住房。
二、退休返聘教师的管理
退休返聘高职称教师由所在部门进行管理。
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把退休返聘教师与在职在编教师一起进行管理,退休返聘教师应与在职在编教师一起正常参加院系的各项教研活动或其他活动。
1.学术岗
(1)退休返聘教师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432当量课时/年(教学工作量为每周12当量课时,一年按36周计算),每个退休返聘教师均应给本科生上课,原则上二级学院的返聘教师应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2)担任教学督导工作的退休返聘教师,按学校教学督导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抵充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3)担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教师工作,按学校相关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计算工作量。
(4)积极承担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教学考核、专业建设、项目评审等工作;同时根据学院需要参与人才招聘、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指导等。
(5)教学单位因师资紧缺安排退休返聘教师周课时超过12当量课时部分(下称“超课时”),超课时部分年底结算,课时费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在职教师课时费结算。
(6)对于具有科研特长的教师可规定相应科研工作量,科研工作量(重点学术工作量)可抵充部分教学工作量,教科研工作1分值抵冲18当量课时,最多可抵充3分值,抵充教学工作量的科研成果不再享受学校科研奖励。
2.职员岗
应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能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临时工作任务。
(一)聘任期限
退休返聘教职工聘任期限一般为1年,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再次返聘,并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二)聘用程序
1.提交聘用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物色人选,并进行必要的面试和试讲环节,提交录用审批表,并提交相关的支持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术成果、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近1个月内三甲以上正规医院体检证明等),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2.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聘教职工资格。
3.学校审定:人事处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返聘手续。
(三)返聘人员管理与考核
1.各类退休返聘教职工须全职在岗,履行岗位职责,按在职人员管理,不得在外任职,一经发现,学校立即终止返聘。
2.退休返聘教职工根据协议明确的职责或者岗位职责,每个聘期撰写工作总结,由返聘单位与相关部门对照在职人员相关考核办法对退休返聘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类。退休返聘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考核结果认真核实,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意见上报人事处存档,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及下一年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奖,考核基本合格按50%比例发放年度考核奖)。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或不能完成正常工作的,不再发放年度考核奖,同时学校将终止返聘。
3.对未能完成相应教学工作量的学术岗退休返聘教师,未完成部分当量课时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在职教师课时费标准在年度考核奖中减扣。
4.对于教学态度不够好、教学效果比较差、学生满意度比较低的退休返聘教师,或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应管理岗位的工作任务,应当进行正式谈话,劝其改进,直至终止返聘。
三、其它规定
1.本文件中的“退休返聘教师”是指退休返聘全职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工作的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含柔性聘用教师与不全职在校工作的返聘教师)。
2.各部门应当控制退休返聘教师的引进数量与质量,做好规划与结构性调整,建立正常的进退机制,使返聘教师队伍实现良性循环与年轻化。
3.各部门应当时刻关心退休返聘教师的生活,尤其是配偶子女不在身边的退休返聘教师,及时了解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适当组织一些活动,使其感受到集体的温暖;经常关注退休返聘教师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于疾病等原因不能很好胜任工作的应当及时减轻工作量或劝其回家休养。
4.本意见出台前已签订返聘协议教师待遇,按原协议执行。
5.本办法经2019年6月29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退休返聘高职称教师引进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浙越外发〔2013〕130号)同时废止。
6.本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退休返聘教师录用审批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退休返聘教师录用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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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学位) |
| 毕业院校、时间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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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 (学位) |
| 毕业院校、时间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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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学位) |
| 毕业院校、时间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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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专业技术职务 |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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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 单 位 |
| 联系 电话 |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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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 ||||||||||||||||
学习、工作经历和所获荣誉 | ||||||||||||||||
近五年主持和参与完成的教学、科研成果(限报8项,审批须附复印件) | ||||||||||||||||
教师面试(面谈)情况
面试(面谈)组成员签字: 面试(面谈)负责人签字: | ||||||||||||||||
工资待遇 标准 |
| 聘任(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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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作内容(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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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学术岗) |
签 名: 年 月 日 | |||||||||||||||
科研处意见 (学术岗) |
签 名: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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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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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请附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