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新引进教师面试聘用流程的通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人事处文件
浙越外人〔2014〕9号
关于规范新引进教师面试聘用流程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规范教师队伍引进的面试聘用工作,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特对新进教师面试聘用流程进行以下细化说明。
一、应聘教师需认真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对于“学习经历”要求从高中起填写,“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填写,要求中间无断档,详细注明学习/工作时间、就读院校和专业/工作单位。
二、各学院(部)认真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录用审批表》(见附件2),对于学习、工作经历、科研和所获荣誉填写详尽,注明时间,取得科研代表作内容,所获荣誉名称等。
三、新进教师应提供科研代表作(一般不超过5篇(部))原件,审批时由科研处进行材料核实;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审批时由人事处进行核实。
四、各学院需认真组织新进教师试讲环节,组建由学院(部)领导、督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人员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对于试讲形式、内容和评价在审批表中有详细体现。原则上新进教师均需进行试讲,引进教授可在试讲形式上采用讲座等方式考查其教学能力。为更全面了解新进教师整体情况,各学院组织试讲时原则上需同时通知人事处、教务处负责人员共同参与。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附件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
应聘部门(岗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婚 姻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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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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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务 |
| 高校教师 资 格 证 |
|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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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 位 |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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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学 位 |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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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学 位 |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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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现所在 单 位 |
| 户口所 在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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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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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E-mail: | QQ号码: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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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写,中间没有断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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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 员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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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科研情况 (含科研项目、论文、专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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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含教学、科研成果、作品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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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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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授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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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宗教信仰 |
| 对法轮功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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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本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对本表存档及开展相关核实工作。 承诺人签名: 时间:20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需特别注明的事项:
请选择招聘信息来源: 越秀官方网站□; 博士人才网□;中国研究生网□; 高校英才网□; 某招聘会□; |
附件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录用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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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学位) |
| 毕业院校、时间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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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 (学位) |
| 毕业院校、时间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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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学位) |
| 毕业院校、时间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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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专业技术职务 |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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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现 所在单位 |
| 联系 电话 |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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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 |||||||||||||||||
学习、工作经历和所获荣誉 | |||||||||||||||||
近三、五年主持和参与完成的教学、科研成果(限报8项,审批须附复印件) | |||||||||||||||||
教师面试(试讲)形式、内容和评价(审批应提交《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应聘教师试讲记录表》)
面试组成员签字: 面试负责人签字: | |||||||||||||||||
人才类型 |
| 聘任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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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标准 |
| 聘任(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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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作内容(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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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二级学院领导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科研处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校长/ 常务副校长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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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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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请附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人才类型:学科带头人分“稽山领军学者”、“稽山杰出学者”;中青年骨干教师;退休返聘教师。
3.聘任形式:在职、返聘及柔性返聘。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应聘教师试讲记录表
试讲者 姓 名 |
| 性 别 |
| 学 历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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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专 业: |
| 试 讲时间 |
| 试 讲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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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内容 |
| 得分: | |||||
内容表达 正确性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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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能力(技巧)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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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 书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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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水 平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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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形象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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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或二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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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操作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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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课人员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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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试讲)前应聘者的学历、职称等有关材料报学院人事处预审。
2.面试组成员不少于4人。严格把好面试(试讲)关,试讲时应有教学督导参与评课。